【城市規劃】「華基事件」強拆事件錄
這個星期,歷時五個月時間的「土地大辯論」完成了公眾諮詢,高鐵也正式通車,香港發展的步伐似乎走上「正軌」的時候。其實香港在大興土木的背後,土地爭議在香港歷史上往往沒有停止過。從赤鱲角村因建設新機場而遭滅村,到了菜園村因一條成本效益存疑的高鐵而被滅村,多年來香港重覆在收地發展的議題上鬧得熱烘烘。適逢華基工業中心被強行徵收拆卸的十八週年,我們一起來看看這個在千禧之初熱烘一時的強拆事件,與今天的土地政策有何關係吧。
華基工業中心,現址為環宇海灣,是在香港工業發展蓬勃的八十年代初建成。大廈內有不同中小企廠商經營業務,本來一直相安無事。直至西鐵第一期「屯門至南昌站建造工程」於1998年9月15日獲行政會議批准,地政總署署長行使《鐵路條例》(第519章)中列明的「徵用公共用途而需要的土地」賦予之權力,及後於1999年7月刊憲,指2000年1月便會收回華基工業中心之土地。官方交代因為西鐵工程會影響地基,所以拆卸華基工業中心是必須的,惟距離收地只有一年時間,政府仍未定出具體方法協助廠戶搬遷。
業主都不滿收地決定倉卒,加上收地賠償甚低(每平方尺350元,相比日後批出環宇海灣土地發展權的每平方尺二千多元的水平,相差近六倍,還未計算工程後售樓收益),而工程會影響地基的說法亦令人懷疑,因此業主立案法團及50名業主集體提出司法覆核,要求推翻已刊憲的收地決定。可是法庭指出《鐵路條例》與《土地收回條例》不同,前者提出收地要求無需證明是否合乎公共利益,裁定地政總署收地要求成立。
面對不明不白的逼遷,加上多年心血生計化為烏有,五、六名廠戶先後在2000年6月九廣東鐵九龍塘及上水火車站佔據部分月台示威達十小時,有廠戶一度情緒激動試圖跳軌抗議,與數十名警員在月台邊發生推撞,險象環生。在銀行不願意加按為業主提供搬遷所需資金、政府補貼金額不足的情況下,收地條件根本談不上傾妥。但地政總署最終於同年9月26日突然圍封大廈,禁止業主再出入大廈,並於9月27日開始清拆行動。「華基事件」導致數十個中小型廠商損失慘重,亦對他們的私有業權造成了損害。
最後,華基工業中心的廠戶繼續向政府追討賠償,而截至2018年2月底,政府就華基事宜共賠償7億7千萬元。
強徵土地的事件在香港多年來不停重覆發生,發展路上「少數服從多數」的現象下,小市民的私有產權又是否得到充分的保障呢?諮詢程序和法規要求又是否有定時檢討呢?在香港,發展和保育是否永遠對立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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