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地區工作】自己社區自己救 — 港僑自衛團
在香港提及到地區工作,大家少不免想到了「蛇齋餅糭」這些雞骴打人牙骹軟的行為。「自己社區自己救」好像只是口號般存在。不過在1939年至1940年時,香港便因世界動盪而組織了以社區為主,名為「港僑自衛團」的保安組織。
1939年,納粹德國已先後佔領了奧地利和捷克,對波蘭亦蠢蠢欲動,令香港的宗主國大英帝國等盟國十分擔心。在亞洲,日本入侵了海南島、廣東的潮汕及廣西的欽州灣,對香港構成威脅。雖然香港還未受到戰爭的直接影響,不過社會上已經彌漫著不安的氣氛。政府為了加強地方的治安及維持秩序,早在同年8月28日與一眾華人領袖商討,是否可以讓華人在地區上建立類似現時輔警的自衛團,在香港及九龍運作。
其實在1925年省港大罷工時,殖民地政府亦試過讓華人組織自衛團,保護地區安全。打鐵趁熱,今次的「港僑自衛團」在9月便開始籌備工作。籌備自衛團委員會的華人領袖大部分的來頭並不小:主席是商人陸靄雲,何東、周壽臣為顧問,華人太平紳士羅旭龢等四人為委員會主任。不過一眾仕紳的主要職責是與政府溝通,地區在招募人員、財政甚至制服上都具很大自由度。
先講招募人員,港僑自衛團主要是街坊自願參加、有些是由區內商店提供員工,亦有些是有budget有底薪僱用的團員。由於各區的情況不同,籌備委員會亦只要求參加者需要居港滿兩年,18歲以上,不能是不明來歷,而且有一定的品格要求。同時,委員會亦為因公殉職及傷殘者提供撫恤金二千元。
財政上,各區是獨立運作的,資金來源是由當區的商店或富裕人家捐贈。不過為免數目不清及有人用自衛團的名義招搖撞騙,籌備委員會要求地區團員收取捐款時必須身穿制服及攜帶證明文件,並且要紀錄在捐贈冊內,亦要給予捐贈者單據。可是因各區是自負盈虧,所以亦造成各區裝備、人員數目、待遇等不一。
到了裝備上,港僑自衛團各團員配備警棍、臂章及警笛,並由警方提供武術及警例訓練。華人領袖一度希望團員可以擁有槍械,不過政府考慮到自衛團主要是輔助警方,因此拒絕配槍的要求。但正如我講,在富裕地區的自衛團有大老闆「課金」,會有更好的裝備,例如西區自衛團有七部電單車及一部衝鋒車……
制服方面地區亦可以自行設計,總部只要求是深灰色及配戴軍帽。為了讓街坊識別,自衛團還有一個印有「衛」字及「CPPO」的臂章。
港僑自衛團在1939年10月7日正式成立,而分區(開始時有10個,到結束時有14個)亦陸續運作,分別為:堅道、上中環、西區、羅便臣道干諾道、般含道、跑馬地、灣仔大坑、銅鑼灣北角、筲箕灣西灣河、九龍城、油麻地旺角、深水埗、尖沙咀及紅磡土瓜灣。自衛團團員在下午六時到上午六時會在街道巡邏及站崗(當然,比較富有的地區可以廿四小時運作),成功打擊了不少罪案。
例如在1939年11月,上中環區團員便捉拿正在偷電線的小偷。不過,正如警察不一定個個都是好人,亦有人用自衛團名義犯案。在紅磡便有團員就因在廁所打劫正在如廁中的人而被捕……也試過有團員在休班時胡亂搜查市民。
到了1940年2月,香港政府認為局勢已穩定下來,因此決定在2月18日解散
港僑自衛團。自衛團的餘款則捐給國民政府、在港難民或英國戰時慰勞會等,至於2162名團員就有部分加入了防空署。
一年後,香港的危機再次來臨,部分新界地區已自行組織自衛團。政府則在陸靄雲的幫助下組織了特別警察,部分自衛團的成員亦有參加。直到12月日軍入侵,才方告解散。